欢迎访问睿信专业涉外知识产权网!

imgboxbg

咨询热线:0371-65708251

涉外知识产权
涉外知识库

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批准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

【概要描述】

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批准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

【概要描述】

详情

2024年11月22日,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批准了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。该条约旨在协调统一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的程序和形式要求,使设计人能够更便利、更快捷、更经济地在本国和海外市场上保护其设计。

1.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的优势

当前,各国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不尽相同,一些国家对外观设计的审查标准为形式审查,例如欧盟和中国,而部分国家对外观设计的审查标准为实质审查,例如美国、日本和韩国。

由于外观设计权具有地域性,设计者如果希望其设计在不同国家予以保护,则需遵守目标国家主管局所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分别申请和审查。

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将有助于提高外观设计保护程序框架的可预测性,降低程序本身的复杂性,使其更加经济实惠,进而让设计者在几个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变得更加容易。

2.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的主要规定

• 对设计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交的说明或要素的清单规定上限。确立一个封闭的要素清单,有助于为外观设计保护程序建立一个可预测的框架。

• 允许申请人选择在申请中表现外观设计的方式(绘图、照片,或在知识产权局允许的情况下,视频)。

• 在某些条件下,允许申请人在一份申请中包含多项设计。

• 对授予申请日的要求作出规定。尽量减少外观设计申请的申请日要求至关重要,因为在外观设计领域,推迟申请日会导致权利的最终丧失。

• 规定在首次公开外观设计后有12个月的宽限期,在此期间的此种公开不会影响其新颖性。

• 允许申请人在获得申请日后至少六个月内不公布其外观设计。

• 规定救济措施并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灵活性,以防止申请人因错过时限而丧失权利。

• 简化外观设计的续展程序。

• 推动引入外观设计电子申请系统和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系统。

 

《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》需要有15个缔约方才能生效,生效后将大大方便设计者,尤其是规模较小的设计者,微型企业,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。

 

来源:https://www.wipo.int/pressroom/en/articles/2024/article_0017.html
 
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
Copyright©2019 专业涉外知识网

在线客服
客服热线
0371-65708251
服务时间:
8:00 - 17:30
客服组:
在线客服
QQ:
QQ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