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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专利申请检索阶段不再接受“PACE”加速审查请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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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知识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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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1-07
2025年12月23日,欧洲专利局(EPO)发布关于欧洲专利申请加速审查项目(PACE)的最新通知,称由于自2015年以来EPO一直稳定实现并保证检索时效,为进一步优化欧洲专利申请的加速审查机制,自2026年2月1日起PACE项目的加速机制将仅限于审查阶段,不再适用于检索阶段。
PACE项目修订后,申请人仅可在审查部门正式负责该欧洲专利申请的审查后提交一次“PACE”请求(加速审查请求)。该请求正式提交后,EPO会尽量在下列时间(以后到期为准)后的3个月内下发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:
1)审查部门收到该申请之日;
2)审查部门收到申请人基于欧洲专利公约(EPC)实施细则70a款或者EPC 161(1)提交的答复之日;
3)审查部门收到加速审查之日。
在申请持续满足PACE项目要求的前提下,EPO还将力争在收到申请人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后的三个月内,发出后续的审查通知书。
EPO同时强调,除了PACE外,其他加速欧洲专利授权程序的途径以及专利申请高速公路(PPH)试点项目仍将继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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